初生的旭阳挂在东侧的群山之上,它的光芒并不特别刺眼,伴随着秋日微凉的清风,给人以闲适闲暇的感觉,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要停下脚步,随处坐一坐。

一个穿着白衣的男人坐在露天咖啡厅下,他有一张妖孽非常的俊脸,拿着今晨的早报随意地翻阅着,手边还放着一杯没有动过一口的咖啡。

这是一个可以魅惑世间生灵的男人。

坐在路边铁质的长椅上的女孩,双手捧着自己的脸颊,如此想道。

离开学校以后,容华就横穿了校门前的柏油路,穿越了青葱中夹杂着些许枯黄的大片草地,沿着不知名的小路一直走。当她走到这一处安静的街道时,不禁坐了下来,开始享受这片刻的宁静。

洛锦庭当然发现有人在看他,而当他抬起眼皮望过去的时候,那先前看着自己的女孩已经转过了头,欣赏起别的事物了。

女孩有一头柔顺的长发,乌黑亮丽,同样黑色迷人的,还有她的那一双眼眸,时而幽深,时而清澈。她的鼻子很小巧,好像自己的一根食指就能完全遮住。她的小嘴有着火红蔷薇的颜色,娇艳得仿佛正邀人采撷。她穿着单薄的衬衫和白色的棉裤,手里紧紧抓着一个手机,赤着双脚,白嫩的脚掌似乎已经被地面的灰尘和泥土给弄脏。

这是一个轻轻一笑就能颠倒众生的女人。

当洛锦庭看着女孩左右望了望,然后吐吐小舌头,抿着小嘴儿将双脚给抱了起来放在长椅上时,他想到了这样一句话。

是的,颠倒众生,怎么不是呢?就连自己,也为了她的容颜而失神许久。

这是昨天在拳击场看见过的那个女拳击手,他记得当时她得到了第二名的成绩。不过可惜的是,他那时候没有问一问好友,这小美人的名字。

或许昨天他还对这个女孩没有兴趣,觉得不过是花瓶一只而已,但今天,他的心脏因为她的这一个勾唇而颤了颤。这种感觉很奇妙,带着一点失控的危险,却也透着罂粟的诱惑,让他忍不住去触碰,去深深地感受。

他就像是着了魔似的站起了身,报纸落在地上发出了轻响后,他才回过神来。

洛锦庭皱紧眉头,看着那个让自己心神不定的女人,心头不悦。他不允许一个女人对他产生这样大的影响,这是不理智,并且在他看来很可笑的行为。

那一边,容华也发现了洛锦庭的注视,有些不自在地扭了扭小屁屁,摸了摸冰凉的脚背,最终还是将双脚给放了下来。

她知道,自己的脚底已经变得脏兮兮的了,所以踩在长椅上,是种不好的行为,可是她忍不住,因为实在太冷太酸麻了。这样想着,她就觉得有些委屈。自己到底是干什么要这样光脚走这么长的一段路?可是等她回过神的时候,她就已经走了很久了。

洛锦庭正要离开,却见容华那双水眸直直地看了自己一眼,眼底的委屈和坚强瞬间射入了他的心里,他的胸腔一震,呼吸都停滞了几秒。

他不知道容华为什么会委屈,难道只是自己看了她一会儿?

突然觉得需要发挥一下绅士风度的男人扬了扬眉,叫来了服务生点了一杯牛奶。等服务生将牛奶送来后,他才将那温热的牛奶端在手里,慢慢朝着已经低下头的容华走去。

容华心里恹恹的,已经不想再走了,想着就留在这里吧,等着二哥来找自己,可转念又想,连她都不知道这是哪里,二哥真的能找到她吗?这时候,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握着一杯牛奶递到了自己面前。

女孩抬起头,用一双迷茫的眼睛看着洛锦庭,她眨了眨双眼,然后微微张开了小口,一脸“原来是他”的表情。

这种恍然大悟的神情让洛锦庭很想抽一抽,全天下会对他有这种表情的女人,恐怕也就她一个了!到底是脑子蠢所以记性不好,还是因为他魅力不够所以完全无视了他?洛锦庭坚决认为是前者。

“喝吧,你看起来像一只迷途的小猫,这一路一定受了寒。”洛锦庭并不爱笑,多数时候是冷笑或嘲笑,他一贯的态度也不算谦和,在对待同僚的态度上,比袁绍还要冷淡上几分。不过对着容华,他给予的温和连他自己都觉得诧异。

“谢谢。”容华将牛奶接了过来,她的确需要这杯牛奶,一大早她只喝过一杯温水,现在已经有点饿了。牛奶不会有问题,因为她和这个男人的相遇是偶然,而他也是刚刚才让人端了牛奶出来。

她慢慢喝完了一整杯牛奶后,满足地叹了口气,抬起头说道:“不过我认为,迷途的羔羊,会是比较‘官方’的形容。”

“可美丽的小姐,你看起来的确像一只小猫。”洛锦庭微微扬起右边的唇角,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,表情有那么一点傲慢。

如果是别人,恐怕会觉得洛锦庭的神情不讨喜,甚至会让人产生疏离或者敬畏的感觉。可容华看了,却觉得挺可爱的,和她家里的三只兄弟很像。

洛锦庭在容华身边坐了下来,优雅自然,仿佛这不是路边的长椅,而是舒适的真皮沙发。

“那么,我是否有幸听一听美丽的小姐今早遇到了什么事情,以至于让你在如此清冷的早晨,光着双脚出来散步?”洛锦庭顿了顿,加了一句,“看在一杯牛奶的份上。”

这个男人问话很有技巧,即便是容华,也没能生一点气,或产生丝毫不悦。她甚至低声笑了笑,一早上因为感情的事情而难受煎熬的心也舒服了一些。

她扭头看了洛锦庭一眼,发现他也正一瞬不瞬地看着自己,不禁想道,果然是个妖孽男,很有迷惑人的能力呢。

“因为……”容华咬了咬下唇,似乎是在组织措辞,她看着前方咖啡厅的招牌,声音有些飘忽:“如果有两样东西,他们对你都很重要,重要到已经无法失去,而你却只能从中选一样,你会怎么办?”

洛锦庭想了想,还是反问道:“这很难抉择,你觉得呢?”

“是的,很难。”容华点点头,苦笑道:“我很贪心,所以想将它们都抓在手里。可我害怕,我是否可以真的都抓住。我更害怕,我可不可以照顾好它们。我甚至怀疑,如果我两者都放弃,才是最好的结果。”

“可你不是说,它们对你已经重要到无法失去了?如果都放弃,你会怎么样?”洛锦庭好奇,没办法想象出容华说的到底是哪两样东西。

“反正不会死。”容华沉默了很久,才说出了这样五个字。她说了这句话后,就闭上了嘴。她突然发现,人总是更愿意,并更轻易地和一个陌生人吐露心声。

她想,大概是因为人们都太在乎熟悉的人的感觉和对自己的看法,所以说话都有所顾忌,而面对陌生人的时候,他们就更容易放下顾虑,更加随意,因为人们不会在乎一个陌生人对自己的想法和感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