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五度烧伤,必须植皮,失血过多,要输血”

“脾脏肝脏都有不同程度的破裂,内脏有出血点,要查找,快,快止血钳”

“我这面要清宫,她流产了”

“患者出现失血性休克,快用注射强心剂”

她不知道在这片白色中停留了多久,耳边的声音又变了,似乎是一个很苍老的声音,说着谁也听不懂的梵语,仿佛暮鼓晨钟,又似沧海明月,流年不息,带来一片安静清凉的感觉,她慢慢的平静下来

睁开眼睛的时候,是一片安静朴素的白色,没有很浓郁的消毒水味道,反倒有些淡淡的花香,她转过头,发现床头放了一大捧白色的姜花,晶莹的白色花瓣,嫩黄的花蕊,碎碎的小花,带着淡雅的香气。

她努力的回想了一下,发现脑子里一片空白,想撑起身子,脑袋顿时一片眩晕。

一个声音传过来:“醒了,阿婉,你醒了?大哥,快,快来啊,大嫂醒了”面前陡然蹦出一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,刮的黎青的头皮,浓眉大眼,看着一脸的憨直。

门外就跌跌撞撞的跑进来几个人,为首的是一个高大魁梧的青年,面目俊朗,五官深刻,气质豪烈,一双眼睛尤其漂亮,穿着一件黑色的夹克衫,黑色牛仔裤,手上还拎着一个摩托车头盔,身后跟着四个打扮差不多的年轻人,匪气十足,看见她倒都十分欢喜。

“大嫂,醒了”

“大嫂,你可醒了,再不醒,咱们都要把医院给拆了”

为首的那个走到床前,仔细的看看她,小心的捧着她的手,轻声道:“醒了?还晕吗?有没有不舒服的地方?”

她眨眨眼睛,觉得脑袋更晕了,迟疑了半晌,才道:“有,我头晕,我还记不起来自己是谁,你,是谁”她的嗓子十分沙哑,反应和语言能力也有些迟钝,几乎是一字一顿。

那些人叫自己大嫂,那么这个男人是自己老公?虽然感觉很亲近,可还是觉得很别扭,有种说不出的诡异感,自己是传说中的失忆?太追赶流行了吧?这年头咋动不动就失忆呢?好像,很多电视呀电影啊小说啊都有这样的桥段,很烂了好不好?自己也赶上了?穿越也流行自己咋不穿越呢?

她觉得自己的眼睛里现在全是小圈圈,脑袋里乱七八糟的。

所有喧闹的问候声戛然而止,大家都瞪大了眼睛看着她,半晌,为首的男人才叹了口气,脸上没有太过震惊的表情,反倒有些如释重负:“大夫说,你被爆炸震的有严重的脑震荡,也许会出现短暂性的失忆,你不记得不要紧,但不要用力去想,你病的时候有抽搐,如果过度用力想,怕会出现同样的状况,医生特意叮嘱过,你不要去想太多事情,好好休息就好,我就告诉你,我叫陈归人,你叫丁婉婉,你是我女朋友,大家都叫你阿婉。”

其余的几个立马笑嘻嘻的自我介绍:“大嫂,我是大兵。”

“我是老哏”

“我是飞鱼”

“我是锤子。”

几天之后,她终于弄清楚了自己的身份。

她叫丁婉婉,是孤儿,自小在孤儿院长大,陈归人家住在是孤儿院隔壁的老房子里,他是私生子,母亲年轻时名声就不好,在外地呆了多年,回来时就有了大把的钱,还带着个身份不明的男孩,镇上人说什么的都有,陈归人小时候挨了不少的白眼,长到十五六岁就成了镇上的不良少年,带着几个小弟骑着摩托车成日呼啸而过,三五成群的打架,砸店,镇上人见到他们都要绕着走。就这么混到了二十二,人大一些了,可能长了点脑子,开始走点正路了,居然和人合伙开了个修车行,当然手下还是那帮小兄弟,可手艺实在不赖,价格也算便宜,当然,也有些人事害怕不去修车,这伙人去捣乱,所以车行的生意还不错。

陈归人脾气暴烈,横行霸道,可对自个女朋友不错,大家都说这么个活驴似得人居然对女朋友呵护备至,让众人都倍感诧异。

这次婉婉受伤时因为给人家试车发生了爆炸,婉婉重伤,陈归人暴怒,把车主抓过来暴揍了一顿,差点进了警察局。

丁婉婉在医院住了一个月才被允许出院,陈归人来接她出院,刚下床,就被他一个公主抱抱在了怀里,丁婉婉浑身僵硬,感觉十分不好意思。

一进门,就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味,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走了出来,身上扎着围裙,笑的十分殷勤:“你们回来了,快进来,阿婉,好点没有?阿姨可惦记你了,给你炖了你最爱吃的笋干烧肉,在医院呆着嘴馋了吧?”

这就是陈归人的妈妈刘彩凤。

丁婉婉笑笑:“好多了,谢谢阿姨”

陈家屋子是镇上的老宅子,平房,前后院加在一起有六间房,是刘彩凤的父母留下的,院里还种了一棵高大的杏树,据说已经有五十多年的历史了。

丁婉婉在这次爆炸中受伤极重,加上脑震荡后遗症,她一直持续的反应迟钝,记忆力极差,语速缓慢,她时常发呆,神色木然,她的后背经历了两次植皮,一直在吃药,内脏的大出血让她整个身体呈现出极度的虚弱,稍微有点感冒都会在床上躺一个星期,陈归人和刘彩凤用各种药材给她进补,让她好好休息,从来不让外人打扰她,几乎是在密不透风的呵护她,这样的状态持续了大半年,她青白的脸色才慢慢的好转,可以正常速度的说话了。

她的精神渐渐恢复了,脑子可以正常的思考问题了,就发现很多让她感觉不合常理的地方。

比如陈归人跟他母亲相处的方式,刘彩凤其实是个很泼辣的女人丁婉婉看见她跟邻居吵架时掐着腰,口若悬河的骂街,可对上儿子就跟见了猫的耗子似的,往往陈归人一个眼风扫过去,刘彩凤就立刻偃旗息鼓,讪讪的笑着,溜到厨房去做饭,她对待儿子和自己这个准儿媳妇都是小心殷勤,甚至有些讨好的意思,让丁婉婉觉得说不上来的别扭。

陈归人开的修车行生意虽然好,可一个小镇能有多少车多少生意?丁婉婉觉得给自己看病应该花了不少钱了,光植皮的费用和之后的药物治疗就是不菲的数字,可她发觉陈归人似乎从来没有为钱发过愁,他手面挺大,给自己买补养品都是上好的红参、燕窝、当归等等,这钱是哪来的?

每个月,他都要出差去外地一个星期,那几个手下的小兄弟就干脆住到他们家来,美其名曰是保护她们娘俩的安全,可丁婉婉怎么想都觉得其中透着一些诡异。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,民风淳朴,总共也没有多少人,有什么安全可保护的?

自己从小在这个小镇上长大,可居然没有一个朋友?自己病了也没人来探望,难道自己从前人缘差成这样?

她的记忆呈现一种碎片的状态,有时会一片空白,有时会忽然蹦出来几个散乱的场景,她时常说着说着话就会没来由的怔忡起来,仿佛这句话在什么地方听过,或是做过。

更为诡异的是自从上周她的脑震荡后遗症好转后,开始每晚做梦,梦里都是同一个男人,精致绝美令人惊艳,那男人苍白消瘦,眉宇间满是忧愁,时常神色茫然的看着窗外,或者手机,每当有人开门,他都会忽然冒出一句“阿婉”,看到身后的人后,又失望的回过头来,继续茫然的看着前方。

这个梦居然成了连续剧,每晚,丁婉婉的梦里都是他,他依然苍白消瘦,神色悒郁,可是开始工作了,坐在电脑前很久都不起身,然后很多人来劝他,让他好好休息,他都不听,仍然坚持工作,大量的喝咖啡,很少说话。

丁婉婉揉着额头坐起身来,靠在床头发了一会呆,这是个下午,窗外是一片深秋的景致,虽然气温仍然温暖,可树叶已经一片金黄,阳光顺着树叶反射出星星点点的光泽,有些刺眼。

她的窗子正对着淇水河,河面上有几条船正在摆渡,船夫豪爽的唱着本地的船调子,几个孩子跟着嬉笑,河边几个洗菜洗衣服的大嫂叽里呱啦的说着闲话,一派舒缓惬意的红尘热闹,让人没来由的就觉得骨头松散起来,想躺下来享受秋日里难得的阳光和清风。

淇水镇是个十分偏远的小镇,这里祖辈都是做瓷器的窑口,大部分人都以此为生计,淇水镇最著名的窑口叫端窑,在北宋时期曾繁荣一时,后来渐渐被哥窑龙泉窑取代,没了名声,这里的窑火就渐渐熄灭了。改革开放后,景德镇的瓷器又开始走俏,端窑也开始跟着烧起来,不过多数以烧制仿品为主,说穿了,这里就是个专门造假的根据地,镇上人大多有一手绝活,可以仿制各个时期的瓷器,因而这里虽然偏远却也富庶。

门外有一些嘈杂声,仔细听听,好像是锤子的声音。

“炖了吃最补身子,婶子,一会给做上”

刘彩凤爽脆的说:“行,我一会就做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