浑身上下加起来不超过三百块。

这是他对女孩的第一印象。不怪他势利,而是长久以来身为一个经纪人养成的职业习惯,看一个人,会先看对方的穿着打扮、仪态气质,迅速地划分出“有明星潜质”、“有利用价值”和“无用”三种。

眼前这女孩微微有些驼背,走路的姿势也不美,皮肤发黄粗糙,一看就没经过好好保养。他不禁想起与女孩差不多同龄的夏绫,一双眼睛水润灵动,肌肤娇艳莹白,笑起来的时候就像整个世界都闪耀着阳光……

就连上次见面,她不可置信又心碎欲绝地望着他的模样,也那么让人印象深刻。那是一种极少数人才会具有的气质,鲜活,生动,爱恨都惊心动魄。

与她相处惯了,再看别的女孩,乏味得就像一杯白开水。

楚琛微微有些走神。

是那女孩率先打破沉默:“我、我脸上是脏了吗?”说着,不安地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脸。

楚琛这才意识到,自己盯了人家很久了。

他请女孩坐,很绅士地问女孩喝什么,点了两杯饮料,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起来。他不在状态,总是走神,那女孩却对这次相亲很上心,搜肠刮肚地寻找着话题,尽力活跃气氛。

中途接到裴子衡的电话。

楚琛说:“抱歉,李小姐,我有事要先走一步,你慢慢喝。”召来服务生,拿出自己的黑金卡刷下了四位数的消费。

李璎瓔望着他的黑金卡、鳄鱼皮钱包,还有那昂贵的消费单据,眼睛都发直了。她吞着口水,看着他匆匆地抽出两张百元大钞当服务生的小费,再对比她自己——买一件衣服都舍不得那么贵呢。

到哪里去找比这更优秀的男人?

她握着手中的骨瓷杯子,暗下决心,一定要把他追到手。

夜里,楚琛回到家。

母亲殷切地等着:“相亲怎么样?媒人给我打电话了,说人家姑娘对你很满意。阿琛啊,我看你不要再挑了,像你带的那个女明星,叫什么来着?夏绫?上次来家里吃饭一根手指头都没动,现在的女孩子啊,真是越来越娇气了。哪像这个李璎瓔啊,媒人说,她知书达理又会做饭,你平时工作那么忙,吃了上顿没下顿的,就该找个贤惠的媳妇好好照顾着,这样妈就放心了。”

楚琛失笑:“您怎么好拿人家和夏绫比?那天小绫是想帮忙,不是被您自己劝住的么?”再说了,就算夏绫想动手,他也不敢让啊,这金尊玉贵的大小姐要是稍微有一点点闪失,裴子衡不剥了他的皮?

他母亲不服气:“那女孩哪会做什么事?你看她拿碗的姿势就不对。你好不容易从意大利带回来的瓷器可别让她给打了。算了算了,这些女人家的事说给你听也不懂,总之,找媳妇就要找个贤惠能做家务的,懂不?”

楚琛拗不过她,点头称是。

女人在他眼里都没太大区别,除了分成夏绫这种“能大红大紫的”,和李璎瓔这种“一万年也红不成赚不了钱的”,在他看来,都一样。

既然母亲喜欢,他就和李璎瓔不愠不火地约会。

春节祭祖时,带着李璎瓔回去见楚家亲戚们,大伯的脸色红一阵白一阵,精彩万分。“你……你怎么、怎么和她在一起了?!”他瞠目结舌地问。

如今的楚琛,早已不是那个窘迫地站在他家客厅、饿着肚子等借钱的落魄少年了,他独力支付了家族祭祖所需的一切费用,早就成为整个楚家最出息、最有话语权的人。他似笑非笑地看大伯:“璎瓔不像有些人那么势利,我很喜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