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人是种很奇怪的生物,不管如何出色的女人,照样也是奇怪的生物,想要搞清楚她们的真实想法,非常非常难。

处于热恋中的柳莎莎,在比弗利山庄的nete1精品店买了十几万美元的衣物、包包,穿戴着玩了一天后全扔进了衣帽间,居然素面朝天跟着男友去参加party。还是穿着她那一身不足一百美元的白衬衫、牛仔裤、平底鞋,只差没背她那只旧的大牛仔包,一看就知道这是哪个大学里的在校生。

算了,她想独立特行,那就独立特行吧。李家明也索性迁就她,懒得西装革履,也穿着T恤、牛仔裤就去了。

雪莉是个追求生活品位的女人,也是个干练的女强人,虽然她买不起李家明那种庄园,但住所也是极尽奢华。当俩人从那辆被ky1e取笑为‘老土’的防弹凯迪拉克车里出来,先到的同事、朋友们在主人的带动下,向这对情侣鼓掌欢迎,几个外向的白人还吹口哨起哄。李家明无所谓,虽然部下、朋友们都会下意识地尊重他,但有机会时也会跟他起起哄以示亲密,故意如此的柳莎莎也不在乎。

她跟这些人又不熟,连跟王志栋都没见过几面,既然不熟干嘛要在乎别人怎么看?用她跟杨芬华的说法,家明是家明她是她,出了家门就各干各的事业,大家各不相干。

别说,她这种洒脱,也赢得了雪莉她们的尊重。以前胡暄也跟李家明来参加过这种party,但那姑娘都会精心打扮一番,甚至还会去租礼服,反而露了怯。美国人与华人不太一样,他们信奉自我奋斗,并不以官几代、富几代为荣,反而很不喜欢别人说他们是因为家族的原因才成功的。

只有内心强大的人,才是真正的强大。一身平民装束的柳莎莎不掩饰穷学生的身份,而且自信、独立,当然能赢得他们的尊重。

当然,被大家审视一番还是有的,毕竟李家明以前是公认的苦行僧,多少女孩倒追都未果,连那个台湾女孩差一点成功,都最后功败垂成。这个女孩虽然气质不错,但看起来并不漂亮,怎么就能让伟大的Boss如此痴迷?

面对盛装打扮的雪莉她们审视,穿着白衬衫、旧牛仔裤的莎莎一点也不在意,落落大方地与她们应酬,还用老家话调侃男友:“家明,你公司里全是先敬罗裳后敬人,没格调!”

以前来这都是西装革履的李家明,为了迁就她也穿着很随意,两人成了party的异类。听到她如此调侃,从来都是让着她的他,自嘲道:“我们是商人,形像很重要。”

“你呢?我看你经常也穿着很随便。”

“呵呵,一是舒服二是包装,不如你真性情。”

李家明这么一解释,倒让柳莎莎想起了小时候,他那时可不这样。每次自己想找他点麻烦,他都是呵呵一笑,不屑跟自己跟争辩。

“嘻嘻,证明我还是在某些方面,比你更厉害!”

她高兴李家明就高兴,真应了老家的老话:欠了她的。

“嗯,我一直也不认为比你更厉害,只是我的底线比你更低!”

“什么意思?”

这话不好解释,尤其是在大庭广众之下,李家明推诿道:“回屋里再讲,你不是想开设计室吗?赶紧去拉拉关系啊,这帮人手里有几个钱就作烧,屋肯定是买但装修肯定要请专业设计师的。”

“不去”。

拗脾气又作怪,李家明只好挽着她去跟大家打招呼,给大家介绍自己未来的妻子。

今天的party与以往的不太一样,有点象大战前的放松。iphone要布、上市了,主管销售与公关的雪莉,可能也是基于这原因考虑,除了公司里的同事们外,并没有邀请她的朋友们。不过,公司里的人还好,几乎都是智商、情商齐全的人,研究院里的可不尽然。除了他们老大王志栋外,连那些白人都是标准的书呆子,party开始没多久,公司与研究院的人就泾渭分明,各玩各的、各聊各的。

不打紧,李家明也没指望这些人能玩到一块,要是研究院里的人都象雪莉她们这样外向,那才是让人担心的事。少数天才可能情商、智商都高,但大部智商高的人都有点不通世故,那才是正常现象。

但第一次参加这种party的柳莎莎很好奇,在她印象中,party不是应该大家一起玩吗,哪有这样分成两群人的?

“差不多吧,硅谷里的公司都这样。我们公司还好点,有些刚有点起色的小公司,开个party还要请些齐整妹子来暖场。”

“什么?”